*桃源仙境*族规正式发布
[b][color=Green][size=4][font=宋体]桃源仙境族规1.桃源仙境入族费金额由源主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2.[color=Red]每月[/color]发贴量最多的族员将被任命为副源主,直至被赶超。
3.加入桃源仙境的第一线对像为木耳主ID,若为双ID,[color=Red]一律不接受马甲加入。[/color]
4.不予加入的对象:(1)在木耳上影响不良的ID
(2)在木耳上极少出现,行踪不明,族员均不了解的ID不予加入
(3)[color=Red]贴中常出现攻击性语言的ID不予加入[/color]
5.对于以上不予加入的ID,将在Q群或家族内征求族员的意见。[color=Red]民主表决。[/color]
6.站内成员所发布之个人图片,在没有得到楼主的许可之前不可自行转发至耳其它版块,或其它家族之内。图片本人的允许不以私下许诺(QQ等)为标准,需在家族内正式发贴,请求转发,并有原创者回贴公开承认允许转载。否则,若有遭到投诉存在此不良转载现像,认定事实无误后将宣判此ID为桃源叛徒木耳,踢除出家族,并将联合族员在全站通告此桃源叛徒ID。
7.族员所发PP以十分钟为限,十分钟后PP主人可自行选择继续存放或删除。后到的桃仙请勿责怪PP主人。
8.对站内成员的管理:
(1)任何族员不得对其它族员进行人身攻击,在家族内遭到人身攻击的族员可向源主致站内信投诉,若源主核实其[color=Red]情节特别恶劣,将直接开除其族籍。[/color]若为小矛盾将由源主及族员进行开导教育。
(2)每一个家族的繁荣和稳定离不开族员的和谐和努力。每个家族都有可能出现不适合这个家族氛围的族员,因此,家族成员不是只进不出,每月月底,将由源主或副源主发出族员投票贴,每位族员均有投票的权利。选择你所认为的不适合继续留在家族里的人。因家族人数众多,所以月底将同时发出几个投票贴。为保证家族发贴量的兴旺,当月发贴量在论坛发帖排行榜前三竖栏(24小时发贴排行除外)中有排名的族员ID不在被投票之列(以族内ID为准)。除非当中有人有行为十分恶劣的情况存在。投票的结果将在超过半数的桃仙投票后进行公布。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公正,每位族员均需参与投票,无需在投票贴回贴,投票后站内信致源主告知已投票,信息的名字均为{已投票},信息中无需告知源主你所投的ID名及投票的理由。仅作用于核实信息数与票数是否相符。有结果后源主将撤下投票贴。[color=Red]为了家族有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氛围请每一位桃仙珍惜你手中的一票,连续两个月不参与投票的族员将认定其为不关心家族事务,源主或副源主將秘密退其出家族,並并站内信请他自行将自己的冠名删除,不公告。[/color]
投票的结果如何规定:[color=Red]不满十票的将允许其继续留在家族[/color]。
9.族员如何自行退出桃源仙境:一、在家族内发新贴告知欲退出,无需说明理由。二、在贴中公开保证不带走桃源仙境家族族内信息及族员的个人图片。源主上线查看回贴后即刻批阅其退出家族。[color=Red]凡退出本家族的木耳永不予再次加入。[/color]
10.以上一切权利与义务,[color=Red]源主不在时,[/color]除批准族员加入家族这一项权利由于系统设置无法授与,[color=Red]其它一切职权由副源主行使。[/color]副源主需与源主保持相对密切的Q联系。若源主将退出家族,则由家族成立后发贴量累计最多的几位来竞选新源主。
11.本族规已经大部分族员讨论通过,若有族员表示对族规不满,请致站内信给源主,源主将立刻放行您退出本家族。当初若有缴纳入族费的将在放行后原额返还。
[/font][/size][/color][/b]
[size=4][font=宋体][b][color=Purple]以上的规定也许过于严格,但是家族成立之前,我向木耳进行募捐的同时,已表明要建立一个不一样的家族,如果我们的家族可以随意加入,MJ横行,那么家族里和家族外有什么区别呢,无非是一个新的小水煮厦大而已。
家族的目标是:安全 隐私 和谐 繁荣
为了早日达成这个目标,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创造木耳里,甚至这个无边无际的网络上,属于我们的一个家。[/color][/b][/font][/size]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s:38][s:38][s:38] 板凳 [s:43][s:43] 忘打了 [s:16] 格格好样的!!![s:26][s:26][s:26] 我要去上课了 [s:36] [s:19]允许水~~哈哈~~不允许马甲横行~~~ 居然在版規貼水 [s:24] [s:35]
待會兒記得投票[s:26] 前三期不設棄權票,每期投票會有源主的酌情公告。詳見投票貼1樓[s:22]
待會兒發,正在打[s:19] [quote]原帖由 [i]格格[/i] 于 2006-11-28 14:09 发表
居然在版規貼水
待會兒記得投票 前三期不設棄權票,每期投票會有源主的酌情公告。詳見投票貼1樓
待會兒發,正在打 [/quote]
[s:32]版规里没规定不准在这里水呀~ [s:21] [s:27][s:28][s:42] 依我看,版主适合从政呀....
写规矩报告很有一手!!!
两把刷子,好过日子....[s:26] 我觉得投票选留下的比较好[s:36] [s:15][s:16][s:18] [s:26][s:26][s:26]
我要当选了
还有批斗会 [quote]原帖由 [i]站霸de马甲[/i] 于 2006-11-28 17:28 发表
我要当选了
还有批斗会 [/quote]
嘿嘿 ~~哈哈~你跑不了了~[s: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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