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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木耳社区's Archiver

petrel 发表于 2006-12-17 00:00

严重的地域歧视应该被杀档么?

大家发表意见把。

PS:黑庄你太冲动了,冷静

地下黑庄 发表于 2006-12-17 00:05

我就不投票了
以前我跟小二哥和boss闹情绪,那完全是为了木耳好,闹闹也就过去了

可如果严重的地域歧视还要草草了事,那我真的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槿生 发表于 2006-12-17 00:05

[s:20]应该被杀~我投了..怎么滴~还应该提出来狂扁![s:15]

flyingsnow 发表于 2006-12-17 00:07

构得上严重这个词,就应该杀

站霸 发表于 2006-12-17 00:07

[quote]原帖由 [i]petrel[/i] 于 2006-12-17 00:00 发表
大家发表意见把。

PS:黑庄你太冲动了,冷静 [/quote]


我弃权票,开这个投票贴这样是不合理的.



地域歧视初犯一般14d

我没看到刚才的贴,无法判断[s:33]

petrel 发表于 2006-12-17 00:10

我想说的是,3day的封禁可能是少了点。
但是真的没到杀档的地步。。。

tramper 发表于 2006-12-17 00:12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封禁几天算了吧

地下黑庄 发表于 2006-12-17 00:12

[quote]原帖由 [i]petrel[/i] 于 2006-12-17 00:10 发表
我想说的是,3day的封禁可能是少了点。
但是真的没到杀档的地步。。。 [/quote]

算了

我还是要点骨气吧

SIDI 发表于 2006-12-17 00:12

[s:39]不晓得该处罚多久,以前没有类似的先例,晕[s:36][s:35]

槿生 发表于 2006-12-17 00:13

[quote]原帖由 [i]petrel[/i] 于 2006-12-17 00:10 发表
我想说的是,3day的封禁可能是少了点。
但是真的没到杀档的地步。。。 [/quote]
[s:37]对,多封几天~~

newstart 发表于 2006-12-17 00:19

我没有看到内容,无从判断“严重”的程度
如果是地域歧视+对个人人身攻击,杀档也是可以的

petrel 发表于 2006-12-17 00:19

谁有保留帖子的内容,请贴出来下

旭川 发表于 2006-12-17 00:22

封30天以上或者杀档[s:16]

yinqi 发表于 2006-12-17 00:31

觉得没有必要杀档...好象就就事论事吧...人家也不是特地就地域歧视的...[s:33]消气消气...

desert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34

不知道具体情况,不知道是否严重。所以不投。
持保留意见

flyingsnow 发表于 2006-12-17 00:36

[quote]原帖由 [i]desertfish[/i] 于 2006-12-17 00:34 发表
不知道具体情况,不知道是否严重。所以不投。
持保留意见 [/quote]

标题是严重的地域歧视 [s:20][s:20]

wildwolf 发表于 2006-12-17 09:38

我的观点是:
故意挑起民族,地域争端的一律删号禁IP
要是无意中引起的话,只要能道歉认错,封禁几天就好了;拒不认错的还是删号[s:16]

顷刻 发表于 2006-12-17 09:46

[quote]原帖由 [i]wildwolf[/i] 于 2006-12-17 09:38 发表
我的观点是:
故意挑起民族,地域争端的一律删号禁IP
要是无意中引起的话,只要能道歉认错,封禁几天就好了;拒不认错的还是删号 [/quote]

同意。虽然没看原帖
主要还是要看看是否主观故意。

水晶百合 发表于 2006-12-17 10:55

[s:26][s:26][s:26]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1:01

现在的大学生,心理承受力太差[s:40]
ps木耳简直就是个闷罐子,不自由,不透风。软趴趴的一根,这个论坛没前途。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1:02

根本不是无为而治,而是管得太多!该管的不管,劣币逐良币,变成一个“柠檬市场”。木耳已经形成了水文化。各大版主皆是水王,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控权”啊。小木耳是没办法,只有总版主的禅悟了。

[[i] 本帖最后由 foolh 于 2006-12-17 11:15 编辑 [/i]]

tramper 发表于 2006-12-17 11:02

[quote]原帖由 [i]foolh[/i] 于 2006-12-17 11:01 发表
现在的大学生,心理承受力太差
ps木耳简直就是个闷罐子,不自由,不透风。软趴趴的一根,这个论坛没前途。 [/quote]

提点建设性的意见吧  只说是没用的   [s:33]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7 11:13

[quote]原帖由 [i]flyingsnow[/i] 于 2006-12-17 00:36 发表


标题是严重的地域歧视  [/quote]
[s:16][s:16]

我记得标题是

占坐引起的惊天血案


少了几个修饰语

不过没有任何地域的词汇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7 11:15

[s:19][s:19]

就事论事而已~~~

主要叙述勤业餐厅的打人事件!!!

带了个人的观点而已~~~~

没有必要激化到地域争端!!!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1:19

法律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水王大板们制定的法律永远是用来水的。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7 11:22

回复 #1 petrel 的帖子

[s:39][s:39]

冲动是魔鬼哈。。。。

冷静冷静~~~

xuanyuan 发表于 2006-12-17 11:26

无奈太多,版版们是否从木耳的弱势群体的角度考虑问题[s:19]有太多需要改进的了,希望未来哪一天可以用成熟来形容木耳这个论坛[s:40]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1:28

[quote]原帖由 [i]猫耳朵[/i] 于 2006-12-17 11:21 发表


制订法律要众木耳投票通过才行, 就像美国的众议院一样~~~ [/quote]

前面已说众木耳是劣币逐良币的产物,都是水底生物。投的也是水票。

赌神 发表于 2006-12-17 11:30

严重的地域歧视该杀.
判断是否是严重的地域歧视该结合主观上有否蓄意歧视动机,客观上言语的严重程度来判断.
没看到原帖,无法判断.
[s:16]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7 11:30

回复 #1 petrel 的帖子

[s:19][s:19]

何为地域歧视?

何为严重的地域歧视?

只凭地下的一句话?

就给夜夜盖那么大帽子?

个人言语偏激正常

年轻人容易冲动

请注意挑起争端的是地下

而不是夜夜!!!

PS :个人意见!!!

tramper 发表于 2006-12-17 11:32

[quote]原帖由 [i]我心孤寂[/i] 于 2006-12-17 11:30 发表


何为地域歧视?

何为严重的地域歧视?

只凭地下的一句话?

就给夜夜盖那么大帽子?

个人言语偏激正常

年轻人容易冲动

请注意挑起争端的是地下

而不是夜夜!!!

PS :个人意见!!! [/quote]

帖子都被删了  说不清[s:33]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7 11:33

不断的粗口

还叫嚣打人了怎么了  你个B样就该打什么的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都是地下黑庄说的



很小的一件事

没有必要提升到地域歧视的高度

只是有人针对勤业打人事件发篇通讯而已

最后PS了个个人看法

请大家保持冷静

客观的评价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我心孤寂 于 2006-12-17 11:38 编辑 [/i]]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1:57

呵呵,本来没有特别看法。但纵观整个事件各种人物表现[s:33][s:33]反而让人有所体会

[[i] 本帖最后由 foolh 于 2006-12-17 12:35 编辑 [/i]]

xiaobing 发表于 2006-12-17 12:38

昨晚我也看到了帖子
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年轻人嘛。。说些冲动的话是正常的。但帖子里并没有看到有地域歧视的言语
所以个人觉得小封几天就OK啦。。。
[s:19][s:19]

清瘦无诗 发表于 2006-12-17 13:22

我来说说吧。昨晚的帖子我有看到。 夜夜 前面谈论的是打人事件,最后两行的话引申开去,大致是:东北人(还是东北老?)也敢到南方来撒野。。。

大致意思是这样。具体措辞记不得了。

酱爆 发表于 2006-12-17 14:03

封禁、杀档都差不多吧
我是黑庄就把他约出来单挑   这种事情只有武力才能解决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4:13

更冲动的来了

酱爆 发表于 2006-12-17 14:19

这不用什么冷静  成王败寇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foolh 发表于 2006-12-17 15:56

你有一天会懂这个法则的

nickywu 发表于 2006-12-17 18:54

[s:39][s:39][s:39]

冷静下啊..

南宫贝儿 发表于 2006-12-17 18:55

冲动是魔鬼啊

发表于 2006-12-17 19:05

不投票 不回帖 不参与争议性讨论

祝你们都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s:37]

matrix 发表于 2006-12-17 20:02

应该杀其人![s:40]

最讨要地域歧视性言语了。

501 发表于 2006-12-17 22:28

才看明白怎么回事
其实我是受害者
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有救了
以后谁再说好女不嫁莆田男
一律杀档,拖出去tjjtds
[s:20][s:20]

jiajiadawn 发表于 2006-12-17 22:33

[quote]原帖由 [i]501[/i] 于 2006-12-17 22:28 发表
才看明白怎么回事
其实我是受害者
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有救了
以后谁再说好女不嫁莆田男
一律杀档,拖出去tjjtds
[/quote]
好女不嫁莆田男[s:32][s:32][s:32][s:32]

501 发表于 2006-12-17 22:34

[quote]原帖由 [i]jiajiadawn[/i] 于 2006-12-17 22:33 发表

好女不嫁莆田男 [/quote]
截屏
保留证据
申请杀档
[s:20][s:20][s:20][s:20]

tramper 发表于 2006-12-17 22:37

回复 #46 501 的帖子

呵呵 不必介意  [s:34]

xiaobing 发表于 2006-12-17 22:37

[quote]原帖由 [i]jiajiadawn[/i] 于 2006-12-17 22:33 发表

好女不嫁莆田男 [/quote]
[s:20][s:20][s:20]截图保留证据

xiaobing 发表于 2006-12-17 22:38

[quote]原帖由 [i]501[/i] 于 2006-12-17 22:28 发表
才看明白怎么回事
其实我是受害者
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有救了
以后谁再说好女不嫁莆田男
一律杀档,拖出去tjjtds
[/quote]
大哥你说出了我们莆田男人的心声[s:19][s:19]

memorykobe 发表于 2006-12-17 23:05

[quote]原帖由 [i]lovelysweet[/i] 于 2006-12-17 00:05 发表
应该被杀~我投了..怎么滴~还应该提出来狂扁! [/quote]

支持你!!!

[[i] 本帖最后由 memorykobe 于 2006-12-17 23:14 编辑 [/i]]

desertfish 发表于 2006-12-17 23:06

我翻。。[s:39]

memorykobe 发表于 2006-12-17 23:09

我坚决相信黑庄是没错的!!!

深渊行者 发表于 2006-12-18 13:22

[s:35][s:35]

盲目相信。。。。

保留意见

lonewing 发表于 2006-12-18 15:36

[quote]原帖由 [i]foolh[/i] 于 2006-12-17 11:01 发表
现在的大学生,心理承受力太差
ps木耳简直就是个闷罐子,不自由,不透风。软趴趴的一根,这个论坛没前途。 [/quote]

我摘抄一段茨威格的话送给你:

       ……在每一个时代,暴力总会改头换面,卷土重来,那么坚持精神事业的人们也应该改变形式,不断与之斗争。他们绝不能借口敌人力量过于强大,从而避而远之。因为,需要讲的话讲得再多也不过分,真理则从来不会白白说出。甚至即使上帝的话并未获胜,它也显示了其永恒的存在;在这一刻礼拜它的人,提供了光辉的证明,证明恐怖不能支配自由精神。即使是在最为残酷的世纪里,依然有一方天空,留给人道的声音。

                                                                                       ——《异端的权利》

一知 发表于 2006-12-18 16:11

郁闷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晕死..也有个人出来说发生了什么吧.[s:43][s:43][s:43]

xiaobing 发表于 2006-12-18 16:22

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自己在这玩的开心就好了[s:16][s:16]

一知 发表于 2006-12-18 16:31

不过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就平常看到的.还是支持黑庄.[s:26]

南宫贝儿 发表于 2006-12-18 16:33

吵架不参与

原火神王 发表于 2006-12-18 20:26

[s:35][s:35][s:35]发生何事??

thindn 发表于 2006-12-19 19:04

很讨厌那种无聊翻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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